甘肃省夏河县人民检察院
公 告
夏检民公告(2022) 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加羊扎西、那西吉盗伐林木的行为,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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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41-7181508
特此公告。
甘肃省夏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