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征文投稿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检察工作理念创新
——浅析在基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理念创新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高检在深入调研、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就窨井盖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向住建部制发了“四号检察建议”,成为检察机关关注民生领域的作为典范。
关键词:4号检察建议 景区私收门票 窨井盖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会上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为切入点,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主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法治思想,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数起关乎民生领域的案件,现将案件做以分析讨论。
一、八角城景区私收景区案案件背景
2021年3月17号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本县甘加镇八角城存在村民私自收取八角古城景区门票的情形,随即进行立案调查,经对游客、村民调查取证,乡政府、派出所征询,得出夏河县甘加镇八角城确实存在私收费现象,在收取门票过程中虽然出具门票,但门票为私自印刷,票面无任何机关单位盖章,此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本地旅游业造成了较大声誉损害,游客对此怨声载道。对此依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九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在确定行政相对人后,分别向夏河县甘加乡政府、夏河县旅游局发送检察建议。
二、旅游行业私自收费所涉及的背景、现状分析
旅游价格是人们为实现特定目的离开常住地去往他处综合性消费价值的货币表现,是与旅游消费相关的各种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总和。随着旅游业竞争的加剧,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私收费现象严重阻碍我国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全面、深入地探讨我国旅游价格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政策,对实现我国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旅游市场开发过度,旅游价格秩序混乱。
我国旅游产业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高利润行业发展到目前的低利润甚至负利润的行业,表明我国旅游产业事实上已经步入了供过于求的局面。这种因供过于求所致的旅游市场无序的、恶性的削价竞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景区的门票价格过高。据调查,我国不少旅游区的门票价格普遍居高,且游客普遍认为它们的文化品位、文化内涵不对等,高收费低服务,混水摸鱼、肆意宰客。
(二)旅游价格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够健全。
从旅游业发展初期到现在,国家和地方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旅游市场及其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国和各省区直辖市的价格法制工作进展加快,先后颁布、修定了一批涉及到旅游市场价格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解决旅游纠纷、规范旅游市场的作用。但目前直接涉及私收门票的法律法规极少。以致在出现问题时,执法部门很难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文。旅游价格管理立法滞后降低了打击旅游价格违法行为的有效性,形成了对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依法管理的制度约束,应当在立法时予以考虑。
(三)违反旅游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受到相应的打击。
由于旅游价格管理的严重缺位,旅游价格监管法规体系的不健全,加之政府职能部门对违反旅游价格管理行为打击不力,不能将私收门票的行为有效控制在现行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之内,从而致使我县旅游市场价格一直比较混乱,一些旅游经营者的行为极不规范,大量违反旅游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应对旅游行业私自收费的政策选择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而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市场的价格行为需要规范、统一、公开、有序。因此,旅游价格管理要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长远来看必须放松政府管制,坚持做到规范旅游价格行为,发挥旅游价格合理配置旅游资源的作用,从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与价值规律的作用,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健全旅游价格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市场经济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行政命令不能再成为政府管理经济的主要手段。具体到旅游价格管理方面,就是要求物价职能部门通过深入的旅游市场调查,发现当前旅游市场价格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且制定出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规章制度,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要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
旅游管理部门应继续深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加强与公安、交通、工商、监察、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力度,对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进行定期清理整顿。
(三)大力加强旅游价格执法监督检查
在行政执法检查中,不仅要检查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情况,而且还要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经营者等价格管理人的知法、守法情况,以提高社会的价格法制水平。
(四)建立区域通票制度
按照本地实情,建立本地区区域通票制度,合理分成来解决各部门、各环节的利益冲突,形成旅游者、政府税收、本地村民共赢局面,从而能够杜绝景点私收费现象,也能够对景点进行修缮维护。
(五)强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兜底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本为当不确定大多数人利益受损时其他公益机构未提起公益诉讼而进行的兜底诉讼,是不确定大多数人利益受损时最后一层防护网,而现实中存在公共利益受损时,其他公益机构因信息闭塞原因无法得知的情况,从而让公共利益持续受损,影响国家形象、公众利益,对此应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对旅游乱象的治理,使旅游私收费现象得以遏制,提升地区旅游形象、提高地区经济收入,打造旅游甘南、生态甘南、绿色甘南。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高检在深入调研、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就窨井盖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向住建部制发了“四号检察建议”,成为检察机关关注民生领域的作为典范。
一、夏河县窨井盖缺失案案件背景
2021年3月,夏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高检院守卫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安排第二检察部检察干警针对夏河县城主次干道窨井盖损坏、凹陷、松动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实地走访排摸,经过仔细排查,发现夏河县城主次干道11处窨井盖存在损坏、凹陷、松动等的问题,存在较大的公共安全隐患。
二、案件问题梳理
排查结束后夏河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一时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夏河县人民检察院与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座谈会,传达了检察机关“四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及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消除窖井盖问题隐患,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对涉窨井盖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对涉及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核实。明确管理权限后,以推动解决问题为主,积极沟通协调,以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为抓手,通过启动诉前检察建议程序,向相关主体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行管护职责,尽快对有问题的井盖进行更换维修,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
三、案件办结所引发的思考
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息息相关,井盖破损对群众、车辆等不特定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患。今后,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小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关注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具体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及时修复(更换)窖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
作者后记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检察工作理念创新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体现,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理念创新解决了老百姓所关心的民生问题,也是老百姓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带来的红利,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从一定层面保障了社会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决定前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我们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我们要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推进国家治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在宪法范围内和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推进。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民心,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重点推进,率先突破。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格局中,科学立法是前提条件,严格执法是关键环节,公正司法是重要任务,全民守法是基础工程。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发展和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形象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加强国际法治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他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坚持依法治权,用宪法和法律法规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