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公共场所实行一周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的要求,为严格防范疫情的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以及案件相关人诉讼权利,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便民通道通告如下:
一、案件程序信息查询: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致电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电话(0941-7181416)、12309检察服务热线,询问了解案情进展;注册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绑定案件,待身份审核认证后,符合条件的,即刻查询案件最新办理情况。(注意:查询前需要核实个人身份信息,请备好个人和案件当事人身份证,以及关系证明材料)
二、辩护与代理业务: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如需递交委托授权手续、法律意见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书面材料的,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绑定案件后,上传相关材料。
三、律师阅卷服务:
代理律师可随时随地注册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绑定所代理的案件后,申请在线阅卷。检察工作人员审核通过且推送电子卷宗后,即刻下载查看电子卷宗。若不熟悉具体操作流程,可联系我院案管办工作人员,为您提供答疑解惑。
本通告从即日起实施。正常诉讼活动的开展,本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动态,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后的防控措施,尽最大努力为诉讼参与人和来访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拨打值班电话进行咨询。因疫情防控需要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信地址: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扎西奇街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