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以下简称“两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顺利进行和按期交付使用,10月30日上午,院党组成员、院“两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对“两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室内装修、室外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进行了预验收。施工方及监理方负责人一同参加了此次预验收。

预验收组人员在监理方的带领下详细查看了“两房”建设项目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及施工细节,仔细了解了在建装修项目的进展进度,对查找出的一些问题进行整合,现场向施工方做了反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剑华要求施工方要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并在正式验收之前再次查验,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