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秉持“能动司法”“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托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有效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尽主责、补缺位,合力促进具体问题的有效解决。2022年,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文书精准度、可行性上狠下功夫,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解决了旅游厕所管养关系不畅、县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城乡道路窨井盖破损、王夏高速公路标识牌设置不规范等一些热点、堵点问题。
2023年初,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省、州院关于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向县委上报了《甘肃省夏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法律监督工作报告》,专题汇报了2022年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主动为县委、县政府深化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以法律监督服务夏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月9日,甘南州委常委、夏河县委书记杨振林同志做出批示:“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所提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纳入全县法治平安建设考核范围的意见,符合我县创建社会治理示范区的工作实际……建议将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党政及相关专项考核中,切实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步伐”。近日,夏河县依法治县办决定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全县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内容,有效助力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
下一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多维度全面、系统、深入推进检察建议工作,紧盯检察建议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依法治县上持续发力,切实将“三抓三促”行动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