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六大保护”合力,与相关部门多方联动,立足预防、打击、教育、救助、治理等方面综合施策,我院未检办相继制定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夏河县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十项机制”》。

为了尽快将这两项机制落实到位,2022年11月25日,我院在前期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县政法委、县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拉卜楞镇政府、妇联、团县委、关工委相关人员在我院会签两项机制,会议由副检察长宋宗生主持。
会上,未检检察官向与会者详细介绍了制定两项机制的背景及目的,制定过程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并结合典型案例对《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夏河县防范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十项机制”》进行逐条解读,指出两项机制的建立直击当下保护未成年人的难点痛点,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应当准确掌握、正确执行这两项机制。

会签结束后,副检察长宋宗生表示:夏河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将两项机制长期不懈的抓下去,主动作为,积极与各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协作,凝心聚力,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反映、高效应急、严厉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确保两项机制落地生根,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盾牌,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