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同时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10月20日下午,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桑科镇、甘加镇、王格尔塘镇、达麦乡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在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中,检查组围绕学校食堂在经营过程中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堂卫生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理方式、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活动结束后,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分别向各学校相关负责人反馈了校园食堂存在的餐厅消毒碗柜设置少、食品留样不规范、洗涤用品与食品混放等食品安全问题。学校负责人表示,将及时督促整改本学校食堂所出现的问题,今后将举一反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防止类似的问题重复出现。
下一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发现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的问题,及时互通线索,突出协同联动,形成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合力,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