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一面“真心为民服务,诚心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表达了当事人对检察官用心用情办案的谢意。

时间追溯到2020年12月,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卷交到了检察官手中,接到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仔细阅卷,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和证据,认为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因情感纠纷引发矛盾,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较小,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决定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办理案件。


承办检察官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尽可能地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用司法温情暖人心,跳出机械办案模式,经过三次从情、理、法三个层面进行释法说理、沟通、协商,最终在检察长的调解疏通下双方做出了让步,自愿达成刑事和解。
7月7日,在双方刑事和解的基础上,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的主持下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及处理意见进行详细阐释,与会人大代表、司法援助律师、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分别阐述意见,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近年来,夏河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以“刑事和解+检察听证”办案模式,依法能动履职,加强诉源治理,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用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