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郭新伟一行三人到夏河县检察院,督导调研民事检察工作。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靳晓峥、第四检察部主任徐明刚等陪同调研。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宗生及第二检察部干警参加座谈会。
会上,副检察长宋宗生汇报了夏河县院近三年的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当前我院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座谈中,省、州院领导从考核方向、业务提升、典型案例培育、案卡填录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和解惑,并围绕当前基层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瓶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法,同第二检察部干警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逐一进行了解答。
省院调研组在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后,对夏河县院民事检察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并对做好下一步民事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调要深入领会,严格贯彻落实省、州院精神,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抓手,通过办理一批高质量、有影响力的案件,树立检察机关的权威,提升监督效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把握时间节点,善于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时提炼总结上报;三是要做实做好支持起诉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四是要继续加大对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的办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五是加强内外联动,拓展案源。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的价值作用,以检察履职保护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弱势群体。六是进一步加大民事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小故事”“新闻稿”等形式宣传典型案例,扩大民事检察工作的影响,营造全社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州院副检察长靳晓峥对夏河县院民事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此次督导调研座谈会精神,加强与州院的联系;二是要厘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学习借鉴先进院工作经验;四是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事前沟通和事后跟进工作,提高监督成功率和期限内回复率。
宋宗生副检察长表示,此次督导调研是一次“精准施策式”的指导,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夏河县院民事检察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院将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方向,细化措施,提升办案质效,做强做优民事检察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好省、州院调研组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提振士气,继续深化对民事检察的学习宣传,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能力,促进民事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