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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蓝相接 薪火相承——夏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青年干警导师制结对培养启动仪式

时间:2022-05-07 来源:政治部  作者:杨姝 点击数:

为提升“十四五”时期夏河县检察院队伍水平,加快青年干警成长步伐,形成向优向好的人才梯次结构,夏河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责主业,以“传帮带”为抓手,建立了青年干警导师制。5月7日上午,该院举行了青年干警导师制结对培养启动仪式。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龙云同志应邀出席仪式并讲话。仪式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剑华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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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龙云讲话强调,该院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培养机制,是充分发挥优秀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强基导向”指示的具体体现。 要实施精准辅导精准培训,手把手教办案实战学练兵,助力青年检察干警综合素能的迅速提高,推进夏河县院各项检察工作,尽早实现“脱薄争先”的目标。
朱龙云指出,夏河县院在全州检察机关率先提出“导师带新人”模式,要当好表率、做好示范,出典型、出经验,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打造“五个过硬”队伍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导师带新人”模式对加强检察后备人才培育、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
该院检察长李剑华结合实际,对强化落实青年干警导师制结对培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李剑华强调,青年干警导师制的实施,是院党组对我院青年干警的培养和爱护,希望青年干警要珍惜机会,心怀感恩,用诚心、精心、细心的学习态度,深学、勤问、多看、细听的学习方式,在工作和生活中提升自我、突破自我、超越自我。李剑华要求,各位导师要从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心理等多方面关心培养对象的成长,通过言传身教、理论讲解、案件办理,向培养对象传授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办理案件技巧方法等知识。培养对象要谦虚认真,主动思考,大胆实践,与导师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主动扛责任、强担当,学透、思透、悟透。

 

仪式上,该院党组成员秦彩燕宣读了《夏河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副检察长宋宗生、干警闹日草分别代表导师和培养对象作了表态发言。

 

    

导师代表宋宗生发言表示:在责任书上庄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深深感到身上的责任和压力。今后导师们将充分利用单位搭建的这个平台,通过“传、帮、带”,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办案经验倾囊相授,在相互交流中一定给予真诚的关心与帮助,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互相学习,汲人所长,补己之短,共同提高。  

 

青年干警闹日草发言表示:生逢伟大时代,我们深知青年一代使命重大,将以空杯的心态、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学习训练中,力求思想境界有一个新的升华、理论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能力素养有一个新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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