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之际,夏河县检察院邀请我院聘任的心理辅导员马骞,为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该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原因是多种的,其中有心理方面的问题,使其生活受到影响。通过心理疏导,该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并表示,检察机关的关爱和帮助,使自己打开了心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走出了心理“雾霾”,重拾了生活的信心,立志好好做人,回报家人、回报社会。同时,嘱咐监护人在家庭教育时应当注意的问题,促使其重视并开展有效的对未成年人进行关爱教育。监护人表示,通过检察院心理疏导,孩子有了很大的变化,今后一定用心鼓励引导孩子好好做人,也非常感谢检察院的真情呵护和关心关爱。
心理干预和疏导是检察院利用专业和社会化力量,关爱帮助未成年人的有效方式,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下一步,夏河县检察院将继续做好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司法保障。